安徽省召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场观摩暨推进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持续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安徽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规范指引(试行)》,进一步指导规范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健全完善主体责任体系。为确保工作指引落实见效,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提升,3月28日、31日,省市场监管局分别在马鞍山、阜阳市组织召开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南片区、北片区)落实主体责任现场观摩暨推进会。
会前,省局分别在马鞍山、阜阳市各选取1家生产企业,“手把手”指导建立了示范点。会上,示范企业就落实“两个责任”、执行总局60号令有关情况进行专题介绍,参会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现场观摩风险管控清单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台账等资料。省局特殊食品监管处针对有关落实环节、步骤及风险管控点建立等问题进行现场解读。
会议指出,企业要认真学习吃透“两个责任”和总局60号令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最小工作单元”,落实在风险防控成效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做到态度务实、工作扎实、环节落实,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是相辅相成的,企业是落实主体责任执行者,市场监管部门是督促指导者,要贯通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双向衔接,坚持监管部门、企业主体同向发力,切实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会议要求,全省特殊食品企业要以此次观摩推进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示范企业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员岗位设置,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并建好台账,对发现问题分层级闭环解决等方面工作做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相关要求,全面提升工作实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此次观摩推进的基础上,指导“关键少数”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双向贯通,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全省91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和16个市局特殊食品监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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