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里还敢打老婆?杭州男子被处罚了!_世界实时
人还没离开法院,男子就对妻子恶语相向,甚至还在楼道里动起了手……近日,发生在西湖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幕,直接惊动了法院的干警。
【资料图】
00:07男子叫阿虎,当天,他和妻子梁女士因离婚纠纷到了法院。为了进一步了解双方诉求,查清案件事实,法院先召开了庭前会议。
可就在庭前会议刚刚结束,书记员组织双方签署笔录时,阿虎突然对梁女士恶语相向,后被法院干警迅速制止。
之后梁女士、阿虎先后离开法庭,没几分钟的时间,法院的楼道里传来了梁女士的惊呼声和他人劝架阻拦的声音。
听到动静,书记员跑出法庭查看,发现阿虎竟然在楼道里对梁女士动了手。法院干警迅速拦下了阿虎并警告。同时,书记员提醒梁女士,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劝导后,双方离开了法院。
可当天晚上,阿虎又连续拨打电话骚扰梁女士。梁女士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阿虎在法院内恶语相向和出手打人的行为妨碍了司法活动,扰乱了诉讼秩序,对阿虎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日前,阿虎已主动缴纳罚款。
同时,法官认为,梁女士确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裁定禁止阿虎对梁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骚扰、跟踪、接触梁女士,有效期六个月,并将该保护令第一时间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和社区。
这意味着,之后阿虎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梁女士实施家庭暴力以及存在骚扰、跟踪等行为时,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注:文中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法院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场所,任何人都要遵守法庭秩序。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时,需理性文明,时刻牢记司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庭尊严不容侵犯。
同时,拒绝家庭暴力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反对家庭暴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遇到家庭暴力及时制止、及时维权,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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