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答复|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咨询|当前速读
(资料图片)
问:
领导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有两个问题想请教:
一是到2023年9月1日GB 23350-2021标准实施后,市场上流通的标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前的饮料酒产品,其监管标准是依据原标准GB 23350-2009还是新标准GB 23350-2021?二是因为酒的特殊属性,目前还有部分年份酒在市场上流通(比如80、90年代生产的),如产品不符合GB 23350-2021要求,在2023年9月1日后是否可以继续销售。请领导指导解惑,谢谢!
答:
您好!《标准化法》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废止。因此,GB 23350-2021实施后,不符合GB 23350-2021要求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或进口。
回复部门: 标准技术管理司 时间:2023-04-11
} 关键词:
总局答复|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咨询|当前速读
观察 2023-04-11 15:51:36
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全链条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环球播资讯
观察 2023-04-11 16:03:58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题调研
观察 2023-04-11 13:42:47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食品“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
观察 2023-04-11 13:59:40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商场超市临期食品优化利用等四个试行指引
观察 2023-04-11 14:04:39
锡林郭勒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天天资讯
观察 2023-04-11 13:56:06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