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态:追尾事故后未熄火冒浓烟 高速交警及时处置

来源:金华广电融媒体 2022-09-05 17:06:0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1日11时10分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工作人员在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G1512甬金高速往金华方向146公里处,两辆车发生追尾事故,已靠至硬路肩。辅警傅俊康、郑叶康迅速在后方做好预警,并通知施救力量。

等待施救过程中,傅俊康发现追尾车辆突然冒起浓烟,立即从车里拿出灭火器,与郑叶康用灭火器对准起火部位将火扑灭,确保火势得到控制后,将车辆拖离至义乌东收费站出口。

民警了解到,追尾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曾某未及时熄火,导致车辆碰撞部位电路短路冒浓烟,引发起火。

在高速上车辆发生事故,要牢记九字警句: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牌,车辆靠边后应及时熄火,以免电路短路导致起火。(通讯员 周祥斌)

} 关键词: 工作人员 金华市公安局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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