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速看料】答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水杂减量处理的答复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10-12 10:12:17


(资料图片)

姚一文同志:

您好!7月6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水杂减量处理”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水杂减量应当实核实销,参见《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和《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的有关规定。入仓前及入仓期间发生的水杂减量在形成货位后核销。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7月12日

} 关键词: 管理办法 局长信箱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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