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旗下葡萄酒业回应“捆绑搭售”:从未有过!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3月18日,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旗下子公司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就此前媒体报道“捆绑销售飞天茅台酒”一事进行回应:“公司从未出台过任何捆绑搭售政策,也从未进行任何捆绑搭售行为。”
2月25日,三秦都市报刊发《购买“飞天”茅台被搭售葡萄酒》一文;3月15日,三秦都市报再次刊发《1499元飞天茅台一瓶难求搭售现象依然存在》质疑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用“以老带新”策略捆绑搭售飞天茅台酒。
对此,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开展全面自查后声明,从未有过该报道的情况,“代理茅台葡萄酒享受飞天配额”“飞天直供”等广告均非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发布。同时表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无权代表昌黎葡萄酒业发布信息、做出承诺,昌黎葡萄酒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悉,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地址为秦皇岛市昌黎县东部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葡萄酒及果酒制造、茅台干红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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