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 四川今日起禁钓
四川观察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印发。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天(3月1日)起,全省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什么是禁钓期?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气候、水温等情况适当调整禁钓期,但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禁钓期内,全省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哪些区域属于天然水域呢?除稻田、池塘、人工湖等,所有江河湖泊都属于天然水域。
试行办法所称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中规定的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各市(州)、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今后四川省长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禁捕范围涵盖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其他天然水域禁捕范围由各市(州)、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并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垂钓:
刺网、围网、拖网、地拉网、耙刺、笼壶等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
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
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等。
并规定,禁止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
最后,记者再次提醒垂钓爱好者们,注意区分“禁钓区”和“其他天然水域”,禁钓区全年禁止垂钓,其他天然水域在(每年3-6月)禁钓期内禁止垂钓。
来源:四川观察 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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